衡山县融媒体中心9月26日讯【记者:文峰 通讯员:蒋虹】9月26日上午,衡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旷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华夏湘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2022年城乡规划计划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水平、赵晓阳、戴立华、陈琛、旷立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昌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耀辉,副县长周智勇列席会议。
一审:徐梅芳 二审:郭宇祥 三审:黎林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文峰 蒋虹
编辑: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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